今(16)日是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 發表《#人權宣言》44 週年。
1977 年間,中(華民)國的邦交國巴貝多、賴比瑞亞、約旦等國陸續改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中國,而與中(華民)國斷交,使臺灣的國際處境更顯艱難。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因此於 1977 年 8 月 16 日發表了《人權宣言》,呼籲當時的中國國民黨政權 #使臺灣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這也是臺灣內部首次以團體形式發出 #臺灣獨立 的聲音。
然而,中國國民黨政權也因此宣言更進一步認定長老教會和臺獨團體有所掛勾,對教會進行一連串的監控、滲透。1978 年更利用教會內部的反對派質疑宣言程序有問題,所幸長老教會總會在年會中仍以 235 票贊成、49 票反對,追認此宣言。
這並非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第一次發表跟臺灣政局有關的聲明。1971 年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1975 年中國國民黨政權取締長老教會使用臺語及原住民語羅馬字聖經時,長老教會也曾分別發表《#國是的聲明與建議》、《#我們的呼籲》兩篇聲明,強調臺灣人民有權利決定自己的命運,以及政府應保障憲法賦予的人民宗教自由。
在 44 年後的今天來看,長老教會當年不畏威權政府打壓與脅迫,勇敢為臺灣人發聲的這幾份宣言確實令人感佩。但遺憾的是,44 年過去了,臺灣仍不知何時才能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